冬游西藏计划:这个冬天西藏不太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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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(
藏文:???????????????????,藏语拼音:Poi Ranggyong Jong,
威利:
Bod rang skyong ljongs),古称“蕃”,简称“藏”,首府拉萨,是中国五个
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。
[1] 位于中国
青藏高原西南部,地处北纬26°50′至36°53′,东经78°25′至99°06′之间。北邻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东连四川省,东北紧靠
青海省,东南连接
云南省,南与缅甸、印度、
不丹、
尼泊尔等国家毗邻,西与
克什米尔地区接壤,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,南北最宽900多公里,东西最长达2000多公里,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,无出海口。
全区面积120.223万平方公里,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/8,在全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。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,素有“
世界屋脊”之称。
[2] 2012年末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08万人,
[3] 辖4个地级市、3个地区,4个市辖区、72个县。
西藏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[4] ,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管辖。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。西藏
唐宋时期称为“
吐蕃”,
元明时期称为“
乌斯藏”,清代称为“
唐古特”、“
图伯特”等。清朝康熙年间起称“西藏”至今。
[2]
西藏以其雄伟壮观、神奇瑰丽的自然风光闻名。它地域辽阔,地貌壮观、资源丰富。自古以来,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
民族文化。
隋唐两宋
公元7世纪初,强大的唐朝在
中原地区建立,结束了中国内地长达300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。与此同时,崛起于今西藏
山南地区雅隆的悉勃野部渐次征服各地部族,建立了有史以来
首次统一
青藏高原各部族的政权——
吐蕃王朝。
[8]
吐蕃
赞普松赞干布仰慕中原文明,几次向唐求婚。唐
贞观十五年(公元641年),
唐太宗把
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。文成公主入吐蕃,密切了唐蕃经济文化交流,增进了汉藏之间的友好关系。
[9]
伴随着吐蕃王朝与唐朝两次联姻,双方往来频繁,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交流广泛而深入,民间往来全面发展,藏族与中国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密切程度。唐蕃双方曾八次会盟,至今仍屹立于拉萨
大昭寺正门前的“
唐蕃会盟碑”(也叫“长庆会盟碑”、“甥舅会盟碑”,就是第八次会盟后所立)。此后的三、四百年间,藏族与北宋、南宋、西夏、辽、金等政权都有着密切联系。
[8]
元朝时期
1271年蒙古大汗
忽必烈定国号为元,
乌思藏(今西藏中部、西部及其迤西地区)、朵甘等地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
大元帝国的一部分,
西藏地方从此正式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。
[11]
元朝统一中国后,根据藏族地区的实际情况,
采取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施政措施:
-
首次设置中央机构
总制院(1288年改称
宣政院),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及西藏等地的军政事务。宣政院使(主管官员)一般由丞相兼任,副使由
帝师举荐的僧人担任。
-
在西藏清查民户、设置驿站、征收赋税、驻扎军队、任命官员,并将元朝刑法、历法在西藏颁行。
-
任用藏族僧俗担当从中央到地方高级官吏。乌思藏、朵甘等地行政机构之设裁及官员的任免、升降、赏罚,皆听命于中央。
-
划分西藏地方行政区域。元朝中央在藏族地区设了三个不相统属的
宣慰使司,均直属宣政院管理,这就是藏文史书中所说的“三区喀”。就今西藏自治区的地域而言,当时分归其中两个宣慰使司管辖——今拉萨、
山南、
日喀则、
阿里等地归
乌斯藏宣慰司管辖;今昌都一带及那曲地区东部归朵甘宣慰司管辖。元朝在乌思藏等地清查户口,确立差役,征收赋税,建立驿站,派驻军队,镇守边疆。乌思藏宣慰司设在萨斯迦(今西藏萨迦),下设13个万户府和若干个千户所,并征收赋税。
[11]
其中,元代对于行政区域的划置,成为此后西藏行政区划沿革的基础。
[11]
明朝时期
西藏 (36张)
公元1368年,明朝取代元朝,采用收缴元朝旧敕旧印,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形式和平过渡,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。
[12]
明朝没有沿用元朝的职官制度,而是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封授制度。各地有代表性的政教首领人物,明朝均赐封以不同的名号,颁给他们
印章和
封浩,命其管理各自的地方,其职位的承袭须经皇帝批准,皆可直通名号于天子。
[12]
在行政区划与军政机构设置上,明朝在西藏基本上承袭了元朝的划置方式。在元代乌思藏宣慰司、朵甘宣慰司故地,明朝设立乌思藏、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
俄力思军民元帅府。后来,又将乌思藏、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升格为行都指挥使司,其下设
指挥使司、
宣慰司、
招讨司、万户府、千户所等机构。各级军政机构的官员,均封委当地的僧俗首领出任。各级官员之任免、升迁,概由明朝中央直接决定,并颁授印诰等。
[12]
清朝时期
公元1644年,清朝定都北京,
进而统一中国。清朝循历史定例在西藏行使主权,只要前朝所封官员进送旧朝印信,即改授新朝印信,其原有地位不变。1652年,藏传佛教
格鲁派五世达赖喇嘛应召到北京觐见清世祖
顺治皇帝,次年受到清朝正式册封;后来,
五世班禅又受到
康熙皇帝的册封。达赖喇嘛和
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和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宗教地位由此被正式确立,此后历世达赖、
班禅须经中央政府册封遂成定制。
[14] 1727年,
雍正皇帝正式设立
驻藏大臣处理西藏事务。
清朝对西藏的施政管理,在总结元明两朝治藏经验的基础上,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变化作了重大而全面的调整,例如:设置驻藏大臣总揽全藏;调整西藏地方的政教管理体制;赐封达赖喇嘛、班禅额尔德尼名号,并确定了
金瓶掣签制度;确立西藏地方涉外事务、边境国防的决定权归中央等原则;勘定今西藏与青海、四川、云南间的界线;规定
达赖喇嘛、
班禅额尔德尼的辖区及权限,划分了驻藏大臣直辖区。
[14]